BDSM 是性變態嗎?科學上怎麼看,污名又是從哪來的
先說結論
合意的 BDSM 偏好不是疾病。這是現行精神醫學分類的立場,白紙黑字。
多數人第一次意識到自己的偏好時,最先冒出來的念頭是「我是不是有病」。這個問題值得認真回答。答錯的兩個方向各有代價:把正常偏好當成病,人會壓抑、自我厭惡;把真正需要協助的狀況當成正常,又會延誤處理。壓抑那條路的下場,〈慾望不是用壓的〉有完整的說明。
精神醫學的區分方式
兩大分類系統的立場一致:
| 系統 | 立場 |
|---|---|
| DSM-5(美國精神醫學會,2013) | 單純的非典型性偏好被排除在診斷之外。只有涉及非合意對象,或造成當事人顯著痛苦與功能損害,才構成「性偏好疾患」 |
| ICD-11(世界衛生組織,2018) | 直接移除以合意行為為基礎的施虐受虐、戀物等分類。保留的是涉及非合意對象的類別 |
翻成白話:判斷的座標軸是合意與否、痛苦與否、失能與否。你喜歡什麼,從來就不在座標軸上。
那污名是從哪來的
三個來源。認出它們,它們對你的效力就會下降。
一是舊分類的殘影。SM 確實曾被列為精神疾病,移除是近十年的事,大眾印象更新得比分類慢。
二是影視的再現方式。戲劇需要反派,「變態殺手」是現成的模板。統計上 BDSM 偏好與暴力犯罪沒有必然關聯,但螢幕不負責統計。
三是「一定是受過傷」的創傷敘事。這個說法聽起來有同理心,實際上預設了這種偏好不可能從健康的人身上自然長出來。研究並不支持這個預設。
「正常」的真正判準
與其問「我正常嗎」,不如逐項檢查四件事:
- 涉及的每個人都知情且同意,並且隨時可以退出(見〈合意框架〉)
- 你的慾望沒有讓你持續痛苦。享受之後的少許害羞不算,長期的罪惡感與自我厭惡才算
- 它沒有損害你的生活功能,工作、關係、財務都還在你手上
- 對象是有能力同意的成年人
四項都成立,你面對的就不是醫學問題,是社交問題:要不要說、跟誰說、怎麼說。這部分見〈怎麼跟伴侶開口〉。
什麼時候該找專業
反過來,出現任何一項就值得找性諮商或精神醫療專業談:
- 慾望帶來的罪惡感持續影響睡眠、工作或人際
- 你被非合意情境吸引,而且擔心自己會付諸行動
- 伴侶關係因為偏好差異僵住,兩個人自己談不動了
注意目的。專業協助處理的是痛苦與衝突,沒有人要「矯正」你的偏好。遇到聲稱能把偏好治好的服務,那是生意,避開就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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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- 精神醫學怎麼區分「偏好」跟「疾病」?
- 關鍵不在你喜歡什麼,而在三件事:是否合意、是否造成你持續且顯著的痛苦、是否損害生活功能。DSM-5 把單純的非典型性偏好排除在診斷之外,只有涉及非合意對象、或造成顯著痛苦與失能時,才構成「性偏好疾患」這個臨床診斷。
- 聽說 WHO 已經把 SM 從精神疾病移除,是真的嗎?
- 是。世界衛生組織 2018 年公布的 ICD-11 移除了以合意行為為基礎的施虐受虐、戀物等診斷分類,理由是這些偏好本身與心理健康問題沒有必然關聯,保留診斷反而助長污名。仍保留的是涉及非合意對象的類別。
- 喜歡 BDSM 是因為童年創傷嗎?
- 「有這種偏好一定是受過傷」是常見迷思,研究並未支持 BDSM 偏好者普遍有創傷史。把偏好一律歸因於創傷,會讓沒有創傷史的人懷疑自己,有創傷史的人被貼標籤。如果你確實有未處理的創傷經驗,值得處理的是創傷本身,偏好用不著陪葬。
- 什麼情況下應該找專業人員談?
- 三種情況:你的慾望持續讓你痛苦,罪惡感影響到睡眠或工作;你發現自己被非合意的情境吸引,而且擔心付諸行動;或伴侶關係因此陷入僵局談不下去。找性諮商或精神醫療專業,目的是處理痛苦與衝突,沒有人要「矯正」你的偏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