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事不合該分手嗎?先分清你面對的是哪一種不合
論壇的標準答案
把「性事不合」丟上論壇,推文會整排寫著同一個字:分。還沒結婚就換一個,結了就自求多福。這個答案乾脆,讚也多,但你如果真的坐在那段關係裡,就知道事情沒這麼容易,容易的話你也不會上來發文。
分不分是你的決定,別人只出得了嘴。這篇不給答案,給的是判斷方法:哪些不合修得動、哪些修不動,還有在做決定之前,你至少該做完哪些事。
先分清是哪一種不合
同樣叫性事不合,底下至少有三種東西:
頻率落差。想要的次數對不上,一個總在要,一個總在躲。這種最常見,也最有協商空間,具體做法在〈性慾落差〉那篇,包括把親密與性脫鉤、談需求、自慰的定位。
內容不合。頻率還行,但想要的內容對不上:你想嘗試的,對方覺得無法接受;對方要的,你做了只覺得空。這種可以部分協商,找交集、輪流、留一塊各自處理的空間,但底線互撞就是互撞,沒有技巧能把「不要」談成「要」,也不該談。
態度問題。連頻率和內容都還沒談到,就卡在談不了:一開口對方就發火、就當成指控、就用累和睡著迴避。這種最難修,因為壞掉的地方在溝通,性只是最早斷訊的頻道。
三種常常混在一起出現,但拆開看,你才知道自己面對的是能談的落差,還是談不了的牆。
決定之前,這些做過了嗎
推文勸分只要一秒,「努力過了」有具體內容:
- 在清醒的、床以外的時間談過,談的是自己的需求,沒有帶著指責。開場的方法見〈怎麼開口談性〉
- 排除過身體因素:新換的藥物、荷爾蒙、性交疼痛、憂鬱。性慾驟變有時是身體在報訊,先就醫再下結論
- 試過調整,而且給了時間。一次嘗試沒改善就放棄,那算試探,還算不上努力
- 考慮過性諮商。卡超過半年的溝通僵局,通常需要第三方拆解,一起去,或先自己去
全部做過,狀況依舊,那你面對的可能真是結構性的不合,往下看。一項都沒做就喊分,下一段關係遇到落差時,同一個劇本會重演。
修得動與修不動的訊號
傾向修得動:落差有明確的起點,例如新生兒、工作高壓、喪親等消耗期;雙方都還願意上談判桌;不合集中在頻率,而且各自都有調節的意願,高慾方的自我調節見〈慾望管理〉。
傾向修不動:一方把性完全關閉而且拒絕任何討論;任何一方對彼此的核心慾望流露鄙夷;或者你發現自己已經開始物色出口,只是還沒承認。
三條不要走的路
- 忍到爆炸。積怨不會蒸發,只會挑一個最糟的時機出來
- 偷偷外食。用出軌處理性落差,賠掉的是信任,信任沒了,連好好分手都做不到
- 拿性當籌碼。「你不陪我,我也不給你」,這條路走到底沒有贏家,只有兩個記帳的人
如果決定分開
性事不合是正當的分手理由,不需要包裝成個性不合,也不需要硬挑對方別的錯。長期被拒絕的挫折是真的,長期被索求的壓力也是真的,承認比美化健康。
分手時不必羞辱對方的性。合不來是配對問題,你們兩個各自跟別人,都可能過得很好。
如果決定留下
留下就要認帳:接受這個落差短期內不會消失,用你們談好的方式安放它,頻率共識、自慰的定位、性以外的親密。最糟的狀態是身體留下、心裡記帳,每一次不滿都存進去,那比分開對兩個人都殘忍。
給這個決定設一個回顧點,例如半年後找一個晚上,兩個人再誠實回答一次要走還是要留。
常見問題
- 還沒結婚,是不是該用比較低的門檻決定分手?
- 論壇推文常說「還沒結婚就快跑」。離開的成本確實比婚後低,但判斷方法一樣:先分清是哪種不合、先做完該做的功課,再決定。差別在時程,婚前你可以給這段檢驗期一個明確的期限,到期誠實結算,不必無限展延。
- 性事不合但其他方面都很好,分了會不會後悔?
- 可能會,留下也可能會,兩邊都有代價。真正該評估的是性對你的重要程度,它因人而異,會隨年齡與階段變動,也不需要為自己的排序道歉。想清楚哪一種遺憾你比較能共處,那就是你的答案,別人的排序替代不了你的。
- 對方說「等結婚或同居之後就會改善」,可信嗎?
- 把它當成反向指標。現況中不願意處理的問題,換個生活型態不會自動修復,婚姻帶來的疲勞與責任反而常讓性生活更緊縮。可信的訊號只有一種,就是對方現在就開始動作:願意談、願意調整、願意一起求助。
- 可以用開放式關係解決嗎?
- 可以提,但它要求極高的溝通品質,而多數走到考慮開放的伴侶,正卡在溝通失靈。在談不動的關係上疊一個更難談的架構,通常加速崩壞。若對方點頭只是怕失去你,日後的怨懟會比原本的落差更傷。先修溝通,再談開放。
參考來源
參考資料
- (2018). Maintaining sexual desire in long-term relationships: A systematic review and conceptual model. The Journal of Sex Research, 55(4–5), 563–581.期刊付費文章